本報濟南1月11日訊(記者 馬紹棟) 為有效防範和及時消除已發現的食品安全生產隱患,省食藥監局日前出台《關於加強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約談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意見明確規定,凡發現未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等七種情形的,食藥監管部門將對企業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並將對約談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核查。
  根據意見,監督抽檢中發現食品生產者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等七種情形將被約談,必要時監管部門還將邀請相關技術專家、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等參與約談。同時,相關約談記錄都會被如實記錄並存檔。
  其實,約談方式在我省已有嘗試。去年9月份,省質監局一次對57家不合格企業法人代表進行集體約談,規模之大系全省首次。而去年年初,針對沸沸揚揚的五香驢肉摻狐狸肉事件,省食藥監局也特別約談沃爾瑪高層,並直指其作為食品經營者未盡檢驗之責。
  省食藥監局相關人士表示,被約談的行政相對人無正當理由拒不按時參加約談或者未按要求落實整改將被記入誠信檔案。“約談是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措施之一,不影響、不代替依法應對被約談單位違法違規行為給予的相應處理。”
  本稿件所含文字、圖片和音視頻資料,版權均屬齊魯晚報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違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原標題:食品生產有問題當心被約談)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vl84vlffq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